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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深圳市交通伤害的流行病学特点。方法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供的2000-2003年交通事故的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4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2039起,死亡3649人,男∶女为6.57∶1,伤19274人,直接经济损失12481万元。伤害人群主要年龄段为20~50岁,3164人,占86.71%,各年龄段10万人口年死亡率则以30~50岁为高峰,范围为10.22~28.98之间,10万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日时间段以0~1时及19~24时为高发时段,月份分布较为均匀。地段以城市主干道路及一级公路为主。死亡人员身体部位损伤有效统计1864人,头部1276人,多部位477人,分别占35.0%(1276/3649)、13.1%(477/3649)。平均减寿年数为40.0年。结论深圳市交通事故危害性大,主要伤害青壮年流动人口。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等,是预防和控制交通伤害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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