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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了解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酒后驾驶的情况,为制定预防和控制酒后驾驶行为的政策和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现况研究方法,在不同时段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路口,用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和问卷对被随机拦截下来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现场问卷调查和呼气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从2007年12月7日至2008年3月1日,共调查驾驶人5 592名,平均酒后驾驶发生率为4.49%,醉酒驾驶发生率为0.63%。白天酒后驾驶发生率为1.46%,无醉酒驾驶情况发生;晚上酒后驾驶发生率为6.33%,醉酒驾驶发生率为1.01%,晚上的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白天;节假日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工作日和周末;男性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女性,且女性无醉酒驾驶情况发生;摩托车和小汽车驾驶人酒后驾驶发生率高于卡车驾驶人。结论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发生率及醉酒驾驶发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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